村民间能否进行农村房屋买卖

来源: 法务网 2023-08-22 03:04:02
一、

村民间能否进行农村房屋买卖

农村房屋是可以买卖的。但是对买卖双方的主体是有限制的。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卖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,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: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,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。

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

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。


(资料图片)

人均土地少、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,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,可以采取措施,按照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。

二、

农村房屋买卖怎么公证

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公证:

1.提交公证申请。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,填写申请表,并提交宅基地证书和房屋权属证书、个人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。

2.公证事项的受理。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,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,予以受理。

3.缴纳公证费用。按照公证处提供的收费标准,缴纳公证费用。

4.公证事项的审查。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,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,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,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,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。

5.出具公证书。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,应当出具公证书。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,自签署之日起生效。

三、

农村房屋买卖应注意的问题

找法网提醒您,购买农村房屋时,必须满足上述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要件,除此之外,还应该注意以下问题:

1.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;

2.如系共有房屋,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;

3.应提交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;

4.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: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、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;

5.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、并办理审批、过户等手续。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,并办理“宅基地证”或“集体土地使用证”的过户更名手续;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“房产证”的过户更名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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